查封登记-注销

查封登记-注销

 

适用范围:

依据国家有权机关的嘱托文件依法办理。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

2.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或者解除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解除查封的,提交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函。

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时限:

1.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

2.承诺时限:即时办理(批量件除外)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证地址及咨询电话: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2503112)

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2508993)

罗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罗江区万安镇景乐南路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3120500)

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广汉市雁江南路西四段三号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5220213)

什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什邡市方亭街道蓥华山路南段61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8261611;0838-8261661)

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6200346)

中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725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