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定文)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陈定文因保管不善,将房:竹改0007647号;土:竹国用(2003)字第13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定文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