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安建江)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安建江因保管不善,将房:监证0045366号;土:竹国用(2014)第0362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建江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