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赵凤菊、张俊因保管不善,将土:竹国用(2013)第03346号,房:监证字第0040015号、监证字第00400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凤菊、张俊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