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李丹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绵竹市不动产权第000537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丹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