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绵竹市宏运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土:竹国用(2001)字第1144号,房:监证00327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绵竹市宏运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