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现场领取或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等其他有效法定身份证件。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监护人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总平面图》。
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竣工验收备案书》《竣工平面图》。
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房产测绘报告、宗地图、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指界委托书。
7.公安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地址证明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具备以下情形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涉外项目,提交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2)该宗地原建筑物房屋产权灭失注销的情况说明。
(3)一幢建筑物涉及多个不动产单元的提交宗地分户面积测绘报告。
(4)非工业项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
办理时限:
1.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
2.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工业项目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不动产收费依据: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5.《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4.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5.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6.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免收登记费。
7.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登记费。
办证地址及咨询电话: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2506830)
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2508993)
罗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罗江区万安镇景乐南路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3120500)
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广汉市雁江南路西四段三号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5220213)
什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什邡市方亭街道蓥华山路南段61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8261611;0838-8261661)
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6200346)
中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725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