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跃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张跃华因保管不善,将土:竹国用(1993)字第2000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跃华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