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黄云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黄云春因保管不善,将土:竹国用(2001)字第790号;房:竹房00092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云春

202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