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适用范围:

国有建设用地灭失,权利人放弃使用权,依法没收、收回使用权,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现场领取或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下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等其他有效法定身份证件。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监护人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现场签订或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提供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相关材料。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材料。

(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材料。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时限:

1.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

2.承诺时限:即时办理(现场踏勘时间除外)

3.补正: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证地址及咨询电话: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德阳市龙泉山北路75号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0838-2503603)

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德阳市旌阳区洮河路8号市自然资源局旌阳分局五楼(0838-6161332)

罗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罗江区万安镇景乐南路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3120500)

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广汉市雁江南路西四段三号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5220213)

什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什邡市方亭街道蓥华山路南段61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8261611;0838-8261661)

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6200346)

中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725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