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田红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绵竹市不动产权第00006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6日
声明人:田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