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军)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张军因保管不善,将土:竹国用(2002)字第3837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17

 

声明人:张军

2024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