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廖佩因保管不善,将房:监证0051144;土:竹国用(2015)第029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30日
声明人:廖佩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