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吴兴芳因保管不善,将房:监证0050602号;土:竹国用(2015)第037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兴芳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