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晓文)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杨晓文因保管不善,将土:竹国用(1998)字第828号;房:监证004720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明人:杨晓文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