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作废公告(邱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公告

根据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683执1078号之二;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683执1078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8日